陈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逻辑事实;法律事实;盗窃罪
案由:
窝藏、包庇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刑终字第606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审理过程中,对于陈某、李某1中必有一人实施盗窃行为的事实不存在争议,但在李某1已被生效判决认定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情况下,陈某是否必定构成盗窃罪存在不同看法。
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因为在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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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 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2)海刑初字第1698号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刑终字第606号刑事判决书。
2. 案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3. 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某, 2011年7月25日被逮捕。
二审辩护人张玉兰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元;人民陪审员:宗亚荣、郭  焕。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关芳;审判员:王鹏宋振宇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1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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