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吴某劳动争议纠纷案 劳动关系;劳动争议;
案由:
劳动争议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四川分所

终审结果:
劳务关系认定
文书字号: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2010)成华民初字第3522号
审理法官:

庄永宏

代理律师:

成珊

法官解说
法官: 庄永宏 单位:
本案虽然是一件普通的劳动争议案件,但却有其特别之处。本案涉及当事人就双方之间的关系如何认定,即原被告之间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实践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关系的认定较为复杂,根源于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具有高度的相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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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2010)成华民初字第3522号
2.案由:劳动争议
3.诉讼双方
原告:四川自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斌,经理。
委托代理人:成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四川分所律师。
被告:吴某。
委托代理人:杨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庄永宏。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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