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某妨害作证案 妨害作证罪;逃避债务;自由裁量
案由:
妨害作证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原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2011)卢刑初字第293号
审理法官:

赵武罡

卜熙文

张允惕

代理律师:

郭立

王鲸

法官解说
本案存在的争点是,被告人万某实施的虚假诉讼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能否定为妨害作证罪?被告人万某的行为是否属于刑法第307条第一款中所述的"情节严重"之情形?
一、被告人万某实施的虚假诉讼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司法实践...
展开

(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原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2011)卢刑初字第293号。
2、案由:妨害作证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原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潘薇杰、代理检察员王文涛。
被告人:万某。
辩护人:郭立、王鲸,上海市国雄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原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人员:审判长:赵武罡;审判员:卜熙文;人民陪审员:张允惕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10月18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