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壹佰大药房诉昆明假日百货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案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房屋买卖合同;物权属性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12)五法民二初字第693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杨锦

猫莉

段萍

法官解说
本案争议焦点为:1、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否受到侵害?2、原告以优先购买权受到损害且买卖双方约定的价格偏低导致国家税收损失,损害了国家利益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是否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3、原告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如何确定其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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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12)五法民二初字第693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昆民一终字第496号判决书。
2、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昆明市五华区壹佰大药房(以下称原告)
被告:昆明假日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称假日百货)、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之杰公司)、云南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称苏宁电器)。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审判组织: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锦,审判员猫莉,人民陪审员段萍
6、审结时间:201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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