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某诉潍坊恒兴化工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夜间值班;加班费;劳动关系
案由:
劳动争议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山东鲁潍同心律师事务所

潍坊寒亭金光法律服务所

文书字号: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潍民终字第2532号民事判决
审理法官:

马海兰

宫磊

张敏

代理律师:

肖平礼

法官解说
本案的争议焦点系门卫夜间值班能否获得加班费,涉及门卫夜间值班的性质认定及值班待遇的计算问题。
关于门卫夜间值班的性质认定。值班则通常是指用人单位为防火、防盗或处理突发事件等原因,安排本单位人员在夜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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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2012)奎民一初字第166号
二审判决书: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潍民终字第2532号民事判决
2.案由:劳动争议
3.诉讼双方:
上诉人(原审原告)辛某
委托代理人肖平礼,山东鲁潍同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清志,潍坊寒亭金光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原审被告)潍坊恒兴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云胜,董事长。
委托代理孟某
委托代理人夏某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武法焕;审判员:李吉、刘华兵
二审法院: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马海兰;代理审判员:宫磊、张敏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9月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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