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海南椰林国际旅行社等所有权确认案 诉讼请求;裁判范围;变更诉讼请求
案由:
所有权确认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民终字第14318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刘秋燕

范磊

徐冰

代理律师:

张军

朗笑童

丁磊

杨林荣

法官解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该项规定确立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从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两个方面保障当事人支配权利的自由。
当事人对实体权利的处分主要...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9)海初字第17113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民终字第14318号判决书
2.案由
所有权确认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 (上诉人) 深圳市国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军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朗笑童,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上诉人)海南椰林国际旅行社。
法定代表人许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丁磊,北京中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上诉人)北京西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杨林荣,北京市博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被上诉人) 北京全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某,董事长。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曲育京;人民陪审员:郑东涛黄一丁。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秋燕;代理审判员范磊、徐冰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9月26日。(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限)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20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