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河口镇糯基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约定支付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2013)东民初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韩金莉

徐俊

王黎

法官解说
该案涉及法律溯及力问题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是否应当予以支持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的规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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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2、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杨某。
委托代理人王某、茹某。
被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以下简称:寻甸县政协)。
被告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河口镇政府)。
委托代理人肖某。
委托代理人沈某。
被告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河口镇糯基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糯基村委会)。
4、 审级:一审。
5、 审判机关和组织
审判机关: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韩金莉;审判员:徐俊、王黎。
6、 审结时间:2013年8月21日(经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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