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案 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关;追究责任;审查范围
案由:
信托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行初字第390号行政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本案原告张某所列被告系东城区政府而非东城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由于东城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是东城区政府的内设机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关于"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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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行初字第390号行政判决书
2、案由政府信息公开
3、诉讼各方
原告张某。
被告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徐宁;代理审判员:曹文祥;人民陪审员马兰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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