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诉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产品责任案 侵权责任;知情权;药品成份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2013)衡蒸民一初字第65号
审理法官:

刘军

李国成

尹完仁

代理律师:

侍向东

侍向东

法官解说
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等民事权利;在遭遇缺陷产品时,享有要求缺陷产品生产者或经营者赔偿损失的权利。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国家秘密在解密之前的知悉范围应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对于处方已列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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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2013)衡蒸民一初字第65号。
2.案由:侵权责任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罗某。
被告: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明辉,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侍向东,云南唯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邵某。
被告:衡阳市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国生,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侍向东,云南唯真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军;审判员:李国成;人民陪审员:尹完仁。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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