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某等诉重庆市酉阳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等触电人身损害责任案 多因一果;原因力;民事责任
案由:
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3)酉法民初字第8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石波

邓升富

白海燕

代理律师:

张云祥

张云祥

张云祥

张云祥

陈双

郭沛然

郭沛然

郭沛然

法官解说
"多因一果"侵权行为是指数个行为人没有意思联络和共同过错,但其分别实施的行为间接结合导致同一损害结果发生的侵权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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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3)酉法民初字第8号民事判决书。
(二)案由: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三)诉讼双方
原告:熊某。
委托代理人:张云祥,重庆渝鑫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熊某2。
法定代理人:熊某、杨某。
委托代理人:张云祥,重庆渝鑫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熊某3。
法定代理人:熊某、杨某。
委托代理人:张云祥,重庆渝鑫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邹某。
委托代理人:张云祥,重庆渝鑫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市酉阳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王某,该公司职工。
委托代理人:陈双,重庆汇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郭沛然,重庆汇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酉阳分公司。
委托代理人:郭沛然,重庆汇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广播电视台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委托代理人:郭沛然,重庆汇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审级:一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1.审判机关: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合议庭成员:审判长:石波;审判员:邓升富;代理审判员:白海燕。
(六)审结时间: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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