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牟某某强奸罪一案 强奸罪 幼女 社会危害性
案由:
强奸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云南省永德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4)永刑初字第7号
审理法官:

李正泉

罗金花

施文荣

法官解说
本案从犯罪构成上没有什么太多值得思考价值,从我国目前的法律层面来说,只在量刑上的或轻或重上有探讨的价值。我们首先应该看到的一个事实是:被告人是二被害人的老师,我国传统的老师就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甚至在有的学生心里信任老师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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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文书号:
云南省永德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4)永刑初字第7号。
2、案由:强奸罪。
3、诉讼人:
公诉人:云南省永德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牟某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永德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正泉;审判员:罗金花;人民陪审员:施文荣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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