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等诉陆某等缔约过失责任案 缔约过失;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案由:
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2014)钦民初字第110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杨辞冬

代理律师:

陈明

陆党

法官解说
本案涉及了合同法中显失公平制度的构成要件,即显失公平的协议界定问题。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法律"不诉不理",尊重当事人意愿,旨在保护交易中处于劣势一方的合法权益。"公平"概念是抽象的,合同法对此没有具体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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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 判决书字号: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2014)钦民初字第110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陈某
原告:陈某1
以上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陈明广西铭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陆某
被告:宁某
被告 :宁某1
法定代理人:陆某。
被告:宁某2
被告:钟某
以上五被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陆党,广西桂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一人独任审判:审判员杨辞冬。
6.审结时间: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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