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诉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 要约收购 先合同义务
案由:
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苏商终字第003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07月05日
法官解说
法官: 蔡荣花 单位: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是全国首例要约收购纠纷案,是否适用缔约过失条款及如何认定该类合同的先合同义务,从而判定是否存在缔约过失责任是处理的关键,也是面临的新类型问题。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反先合同义务,致使另一方利益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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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通中商初字第0087号。
二审判决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苏商终字第0036号。
2.案由: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基金),住所地: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兰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黄晨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施潇勇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熔盛重工),住所地: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疏港路1号。
法定代表人:邬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全德上海阳光卓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昌悦上海阳光卓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志新;代理审判员:张志刚蔡荣花。
二审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邹宇;代理审判员:孔萍杨艳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3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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