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经济技术协作发展总公司办公室诉郭某财产权属案 单位以个人名义购买房屋的产权归属
案由:
船舶权属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法律顾问处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法律顾问处

商务部老干部局

文书字号: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07)东民初字第0102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7年12月17日
法官解说
法官: 赵世浩 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本案是单位以个人名义购房产生权属纠纷的案例。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原告借用被告名义出资购买办公用房,房屋登记在被告名下。原告的诉讼请求可否获得法院支持?当时合议庭有以下两种意见:
(1)原告诉请应予以驳回。该意见理由为:我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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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07)东民初字第01026号。
2.案由:财产权属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广州市经济技术协作发展总公司办公室(以下简称广州市协作),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瑞兴大厦。
法定代表人:卜某,主任。
委托代理人:田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法律顾问处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开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法律顾问处律师。
被告:郭某,女,1948年9月18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东城区。
委托代理人:徐某(被告之夫),男,1935年3月13日出生,汉族,商务部老干部局退休干部,住址同上。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赵世浩;审判员:敖文燕;人民陪审员:桂衡
6.审结时间:2007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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