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不服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残疾人证案
案由:
公安行政管理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行终字第612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2年09月1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的焦点问题在于,残疾人证中监护人如何确定;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填写监护人核发残疾证的行为是否恰当。围绕上述两个问题,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探讨:
1.残疾人的监护人如何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的规定,...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2)丰行初字第63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行终字第612号判决书。
2.案由:残疾人证管理。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曹某,女,退休干部,住北京市昌平区。
委托代理人:车某(原告曹某之子),无业,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告(被上诉人):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62号。
法定代表人:吴某,理事长。
委托代理人:卢子明北京市隆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车某1,男,无业,住北京市西城区。
法定代理人:车某2(第三人车某1之父),退休干部,住址同原告曹某。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凤琴;审判员:申燕玲;人民陪审员:秦方。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徐宁;代理审判员:霍振宇、蒋慕鸿。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6月12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9月19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