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某等贪污、挪用公款案
案由:
挪用公款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刑警大队

龙岩岩风律师事务所

龙岩维实律师事务所

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刑警大队反盗抢中队

龙岩岩风律师事务所

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刑警大队

龙岩天元律师事务所

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刑警大队

龙岩岩风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岩刑终字第5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9年04月12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廖英瑛 单位:
本案在审理中对沈某等犯挪用公款罪没有异议,但对四犯罪人的定性存在不同意见,即四犯罪人是构成受贿罪,还是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或构成贪污罪存在不同意见。
1.犯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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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1998)龙新刑初字第468号。
二审裁定书: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岩刑终字第58号。
2.案由:贪污、挪用公款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胡家新、戴宇明。
被告人(上诉人):沈某,男,1959年9月27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永定县人,原系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1998年7月11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7月25日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何伟龙岩岩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二审辩护人:陈增源龙岩维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某,男,1957年12月2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龙岩市新罗区人,原系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刑警大队反盗抢中队负责人。1998年7月11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7月24日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谢小岩龙岩岩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陈某,男,1953年9月26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广东省兴宁县人,原系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1998年7月11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7月25日被逮捕。
一、二审辩护人:杜国长龙岩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林某,男,1965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龙岩市新罗区人,原系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刑警大队干警。1998年7月11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7月24日被逮捕。
辩护人(一审):张慰河龙岩岩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廖英瑛;代理审判员:赖海波陈定华。
二审法院: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熊焯汉;代理审判员:崔元平黄琼彬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9年1月6日(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依法延长审限)。
二审审结时间:199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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