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重婚案 重婚罪;时效;继续犯
案由:
重婚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重婚罪追溯时效的司法认定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刑终字第1972号刑事裁定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本案中,被告人田某先与董某某登记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杨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属于前法律婚、后事实婚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给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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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2)朝刑初字第1417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刑终字第1972号刑事裁定书。
2.案由:重婚。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李晓辉。
被告人(上诉人):田某,男,1963年11月29日出生。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铁;人民陪审员:刘军社、闫月琴。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冯桢;审判员:郭树明;代理审判员:王丽丽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7月3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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