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某重婚案
案由:
重婚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1991)龙法刑字第14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1年06月20日
法官解说
法官: 陈兴良 单位:
本案定性的关键是被告人与自诉人之间的事实婚姻是否有效。所谓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得到周围群众确认的婚姻关系。事实婚姻没有履行法定的结婚程序,因而是一种违法婚姻。但基于这类婚姻关...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1991)龙法刑字第14号。
2.案由:温某重婚案。
3.诉讼双方
自诉人:关某,女,24岁,汉族,广东省龙门县人,农民,住龙门县。
被告人:温某,男,32岁,汉族,广东省龙门县人,农民,住龙门县。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廖贵童;代理审判员:旋伟华何钦礼
6.审结时间:1991年6月20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