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等侵犯著作权案 私服行为、法条竞合
案由:
侵犯著作权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2012)浦刑初字第0254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蔡宏志

陈苗青

张桂珍

法官解说
近年来,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迅猛发展,网络游戏"私服"也在快速蔓延,本案即是一起以"私服"方式运营他人网络游戏的网络犯罪案件。
1、关于"私服"行为的认定
"私服"是指未经许可或授权,破坏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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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2012)浦刑初字第0254号判决书。
2.案由:侵犯著作权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杨某,男,1989年12月7日出生,汉族,住淮安市经济开发区钵池乡山头村。2011年9月9日被取保候审,2012年8月22日转逮捕。
被告人:查某,男,1988年6月1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2011年4月28日被监视居住,同年10月27日转取保候审,2012年8月22日转逮捕。
被告人:贾某,男,1977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扬州市宝应县。2011年3月26日被取保候审,2012年8月22日转逮捕。
被告人:刘某,男,1988年2月12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绥德县。2011年4月11日被取保候审,2012年8月22日转逮捕。
被告人:柒某,男,1988年5月18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2011年6月23日被监视居住,同年7月21日转取保候审。
被告人:韦某,男,1987年9月24日出生,壮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2012年2月22日被拘留,同年3月23日转取保候审,同年8月22日转逮捕。
被告人:汪某,男,1990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2011年12月17日被监视居住,同年12月21日被刑事拘留,2012年1月11日转取保候审,同年8月22日转逮捕。
被告人:岑某,男,1985年5月18日出生,布依族,住贵州省独山县。2012年2月3日被取保候审,同年8月22日转逮捕。
被告人:徐某,男,1988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开封县。2011年3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1日转取保候审,2012年8月22日转逮捕。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蔡宏志;审判员:陈苗青;人民陪审员:张桂珍。
6.审结时间:201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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