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某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 贩卖、运输毒品罪;毒品数量;毒品纯度;死刑
案由:
非法持有毒品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苏刑一终字第0096号刑事裁定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近年来,随着国内、国际打击毒品犯罪形势的发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单一品种、特征比较明显的毒品正逐步被混有甲基苯丙胺、氯胺胴、可卡因等多种毒品成分的、吸食更方便、更具隐蔽性的"奶茶"、"神仙水"等毒品混合物所取代,并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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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文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文号: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通中刑初字第0005号刑事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文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苏刑一终字第0096号刑事裁定书。
2、案由:贩卖、运输毒品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徐谨。
被告人吕某,2011年7月19日被逮捕。
指定辩护人王伟战江苏启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罗某,2011年7月19日被逮捕。
指定辩护人陈兵江苏紫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谷某,2011年7月19日被逮捕。
辩护人赵一心江苏江花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组织:合议庭。
组成人员:审判长:杜开林,审判员:张亚军顾尧。
二审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组织:合议庭。
组成人员:审判长:吴万江,代理审判员:贾冰一、胡华。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5月1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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