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诉黄某1、黄某2借款纠纷案 民间借款
案由:
债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广东省连平县人民法院(2012)连民一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刘金桥

何国锋

伍丽萍

法官解说
根据原告提供的借条,可以证明被告一存在向原告借款的事实,被告一对原告应当承担偿还借款及利息的责任。但被告二为被告一的借款作出《声明》,该《声明》是否具有抵押合同的效力,被告二是否需要对原告承担民事责任?故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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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基本信息

1、判决书字号:广东省连平县人民法院(2012)连民一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借款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王某。
被告:黄某1、黄某2。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东省连平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审判长:刘金桥;人民陪审员:何国锋、伍丽萍
6、审结时间:201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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