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诉朱某离婚后财产案 民事 离婚 共同财产 股票期权
案由:
离婚后财产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1860号
审理法官:

黄蓓

桑林

单文林

代理律师:

张飞

许井峦

吕一强

法官解说
股票期权是一种在未来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进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公司多采用授予员工股票期权的方式,来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效益,提高员工忠诚度。因股票期权特殊的法律属性,导致司法实践中对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处理具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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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2)浦民一(民)初字第17439号。
二审裁定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1860号。
2、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马某,女,1976年6月2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普陀区。
委托代理人张飞,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许井峦,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朱某,男,1972年11月9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代理人吕一强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人员:审判长:陈梁;人民陪审员:杨德新、吴凤鸣。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蓓;代理审判员:桑林;代理审判员:单文林。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5月2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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