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某诉吴某等返还不当得利案 民事 不当得利 借条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2013)里民二初字第398号
审理法官:

徐晔岐

法官解说
本案在立案时确定的为民间借贷纠纷,法律关系并非十分复杂,但案件审理过程中查明本案并非民间借贷,而属于诈骗款项,因此对案件性质的认定较难把握。
本案特点在于,在原告董某以借条为证据起诉,但该"借款"被认定为诈骗款的情况下,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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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2013)里民二初字第398号
2、案由:返还不当得利
3、诉讼双方
原告董某,男,1960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
被告吴某,女,1978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
被告史某,男,1978年12月5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代理审判员徐晔岐独任审理
6、审结时间: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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