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某诉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竞业限制协议效力与违约责任承担
案由:
劳动争议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民终字第09158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秦顾萍

薛卉

朱华

代理律师:

姚克枫

戎燕茹

藏克兰

法官解说
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人才和商业秘密成为企业在市场角逐中获取成功的重要武器。如何正确、有效、妥善地处理人才流动性与商业秘密保密性之间的矛盾成为当今企业必须解决的问题。竞业限制作为劳动法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企业解决这一难题提...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4)海民初字第15117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民终字第09158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劳动争议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魏某,男,1977年8月5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丰台区。
委托代理人:姚克枫,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戎燕茹,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在线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王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藏克兰,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王喜。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秦顾萍;审判员:薛卉;代理审判员:朱华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7月3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2月16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