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 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非法经营罪;扩大解释
案由: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刑抗终字第816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徐兴广

杨天胜

法官解说
根据在案证据,可以认定张某实施了如下行为:1、为给续某(张某女友的亲属)在俄罗斯承接的工程帮忙在国内找施工队,通过冉某在国内招收出境务工人员,并与冉某就境外工程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洽商;2、2011年3月至5月间,在明知冉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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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3)东刑初字第1269号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刑抗终字第816号判决书。
2.案由: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抗诉机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某,男,1982年7月16日出生于北京市,汉族,大专文化,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员工,住北京市东城区(户籍地北京市西城区);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3年3月12日被羁押,因涉嫌犯骗取出境证件罪于同年4月18日被逮捕;2014年7月11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一、二审)徐兴广、杨天胜,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林梅梅;代理审判员:孙加奇;人民陪审员:高彦。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浩;代理审判员:陈光旭;代理审判员:刘波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5月1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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