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津美叉车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天津珠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案 证据规则;盖然性标准;证明标准
案由:
修理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民一终字第757号
审理法官:

张艳军

许素梅

王国庆

法官解说
高度盖然性,是根据事物发展的高度概率进行判断的一种认识方法,是人们在对事物的认识达不到逻辑必然性条件时不得不采用的一种认识手段。所谓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指将盖然性占优势的认识手段运用于司法领域的民事审判中,在证据对待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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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审级: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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