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某等贩卖毒品案 特情引诱 量刑
案由:
物制品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2013)鲁刑初字第6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09月13日
法官解说
法官: 肖虹 单位: 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
本案涉及两个问题:
1.如何认定是否有特情介入?
毒品犯罪不同于其他刑事犯罪,通常情况下是在极为隐蔽的状态下完成的,其他人很难得知,也少有知情人检举、揭发。因此,运用特情,往往是发现、掌握毒品犯罪线索、侦破、打击犯罪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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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2013)鲁刑初字第68号。
2.案由:贩卖毒品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陈丝。
被告人:董某。
被告人:周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肖虹;审判员:李官鸿;人民陪审员:陈太瑜
6.审结时间: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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