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腾达实业有限公司诉上海航行酒吧有限公司案 房屋租赁合同、股权转让合同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1)民终字第118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1年06月25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吴元萍 单位:
本案是一起多年未参加企业年检的法人对外签订租赁合同引起的纠纷,其间又穿插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是一件较特殊的租赁合同纠纷,在目前的民事审判实践中较为罕见。
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原告是否有诉讼主体资格;第二,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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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2000)民初字第1496号。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1)民终字第1181号。
2.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反诉被告、被上诉人):杭州腾达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某,职务总经理。
诉讼代理人:张某
158
177
,上海市中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上诉人):上海航行酒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某,职务执行董事。
诉讼代理人:严锡祥,上海市发展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
诉讼代理人:盛某,盛春商厦工作人员。
第三人(被上诉人):余某,女,1954年8月12日出生,汉族,杭州市化工机械厂工作,住杭州市上城区。
诉讼代理人:张某
158
177
,上海市中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上诉人):李某,女,1978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无业,住杭州市上城区长生路12号202室。
诉讼代理人:张某
158
177
,上海市中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吴元萍;代理审判员:蒋良明徐叶芳。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丁正阳;代理审判员:黄键陶永信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1年3月2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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