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诉唐某离婚纠纷案 婚内赠与;所有权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案由:
离婚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婚内赠与的效力认定及处理)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民终字第2589号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争议焦点为如何认定婚内赠与的效力以及在夫妻婚内赠与的情况下如何处理赠与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
展开

一、案件基本信息

(一)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民初字第23526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民终字第2589号
(二)案由
离婚纠纷
(三)诉讼双方
原审原告(被上诉人)吴某,男,1973年7月1日出生,汉族,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职员。
委托代理人李维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周宇峰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上诉人)唐某,女,1988年1月4日出生,汉族,无业。
委托代理人刘闯北京市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审级:二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曲育京;人民陪审员:闫洪;人民陪审员:骆素勤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新泉;代理审判员:夏根辉;代理审判员:刘磊
(六)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4月21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