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宏图三胞电脑科技有限公司诉陈某房屋租赁合同案 租赁合同;解除权;违约责任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厦民终字第3038号判决书(2014年12月15日)
审理法官:

李向阳

章毅

周宗良

代理律师:

杨志谦

林晓毅

法官解说
本案一二审审理焦点在于该房屋租赁合同何时解除及违约金支付范围。一审认为该房屋租赁合同系因厦门宏图三胞公司单方面违约造成解除的,并于判决生效之日即2014年6月13日正式解除。厦门宏图三胞公司不应支付2013年7月22日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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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2013)集民初字第2365号判决书(2014年6月13日)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厦民终字第3038号判决书(2014年12月15日)
2.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反诉被告):厦门宏图三胞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宏图三胞电脑公司)。
委托代理人:肖某,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罗某,公司职员。
被告(上诉人、反诉原告):陈某。
委托代理人:杨志谦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林晓毅,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人员:代理审判员:韩德坤。
二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向阳;代理审判员:章毅、周宗良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6月1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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