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Camoga公司诉盐城凯摩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案由:
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盐民三初字第36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8年05月05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吴名 单位: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傍名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从法律适用角度看,本案法律关系复杂,证据繁多,原告的诉求囊括了网络域名、商标、企业字号、商标译名的保护范围、驰名商标认定等多重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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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盐民三初字第36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意大利Camoga公司(Camoga S.p.A.),住所地:意大利米兰Antonio Oroboni路27号。
法定代表人:斯某(A),该公司独任董事。
委托代理人:李金红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淑君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盐城凯摩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凯摩高),住所地: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大冈镇宁盐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吴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曹某,该公司商标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陈国和江苏盐城法岭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健;代理审判员:葛丹峰吴名
6.审结时间:2008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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