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绑架案
案由:
绑架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厦刑终字第18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1年12月06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吕秋收 单位:
关于被告人叶某的行为如何定性有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叶某较长时间非法拘禁他人,多次暴打被害人,造成二人轻伤,并向其家属勒索人民币10万元,以钱换人,构成绑架罪。因为,非法拘禁罪不能侵犯财产权利,只有出现《刑法》...
展开

(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2001)同刑初字第116号。
二审裁定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厦刑终字第188号。
2.案由:绑架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陈永祝。
被告人:叶某,男,1968年7月19日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2000年9月30日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陈晋源厦门合贤律师事务所律师。
叶水沓,厦门远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辩护人:李朝辉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叶水沓,厦门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苏金池;代理审判员:曾国量;人民陪审员:郑文成。
二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邱一帆;审判员:郭福全;代理审判员:吕秋收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1年4月2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1年12月6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