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抢劫案 强制隔离戒毒;刑罚处罚;刑期折抵
案由:
抢劫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潮中法少刑终字第11号刑事裁定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关于因吸毒成瘾而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间能否折抵刑期的问题,实践中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行为人因吸毒成瘾而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系其行政违法行为之法律后果,而非其犯罪行为之法律后果,亦即其被行政处罚的行为与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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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2014)潮安法少刑初字第68号刑事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潮中法少刑终字第11号刑事裁定书。
2、案由:抢劫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许泽锦。
被告人:李某,男,1995年3月1日出生。2013年2月21日因吸毒行为被抓获,2013年2月22日被决定行政拘留十二日,同日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2014年3月4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4日被逮捕。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独任法官:陈俊贤。
二审法院: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江瑾;审判员:张秋芸;代理审判员:刘新燕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6月1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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