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盗窃案 破坏交通设施罪;盗窃罪;牵连犯
案由:
破坏交通设施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2012)南刑第192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梁法贵

郑子升

农普升

法官解说
本案的处理重点是被告人偷盗公路桥标志是构成盗窃罪还是故意毁坏交通设施罪的问题。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故意毁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毁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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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2012)南刑第192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故意毁坏交通设施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某1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
审判组织:审判长:梁法贵;人民陪审员:郑子升;人民陪审员:农普升
6、审结时间: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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