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主观方面;立法背景
案由: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2013)刑字第84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和量刑上,宜以对客观行为的认定为基础,仔细分析主观要素,区分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依法适用法定量刑情节与酌定的量刑情节。在具体审理此类案件中,还应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法精神及规定,注重对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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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号: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2013)刑字第84号判决书。
2.案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陈湘君。
被告:许某。
辩护人:陈松潮,广东小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爱铭;人民陪审员:陈壮培翁克亮
6.审结时间: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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