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某猥亵儿童案 猥亵儿童罪;犯罪形态;犯罪预备
案由:
猥亵儿童罪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有以下三个问题值得探讨。
一、被告人邱某的行为是否符合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猥亵儿童罪是指猥亵不满14周岁儿童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人格、名誉和身心健康。犯罪对象是儿童,包括男童和女童。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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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3)穗海法刑初字第694号刑事判决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少刑终字第42号刑事裁定书
2、案由
猥亵儿童罪
3.当事人
公诉机关: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朱俊祺。
被告人(上诉人):邱某。
辩护人:林凯广东富临国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韦晓明;人民陪审员:曾燕玲梁敏慈
二审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海仪;代理审判员:苗玉红任慧
6、审结时间
一审结案时间:2013年8月8日
二审结案时间: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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