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1等强迫交易案 强迫交易罪 敲诈勒索罪 市场秩序
案由:
强迫交易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2011)罗刑初字第23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黄宏

叶宇衍

朱航斌

代理律师:

郑天文

张如海

林国斌

法官解说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而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两罪在法益,刑法整体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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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2011)罗刑初字第23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强迫交易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罗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周振煌。
被告人林某1,男,1986年1月4日出生于福建省罗源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福建省罗源县。2006年1月9日因故意伤害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0年7月11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6日逮捕。现羁押于罗源县看守所。
被告人林某2,又名林某3,男,1989年7月15日出生于福建省罗源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福建省罗源县。2010年7月11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6日逮捕。现羁押于罗源县看守所。
辩护人郑天文,福建文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郑某1,男,1983年3月21日出生于福建省罗源县,汉族,初中文化,船员,住福建省罗源县。2010年8月5日被浙江省象山县石浦边防派出所抓获,8月7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9月1日逮捕。现羁押于罗源县看守所。
辩护人张如海,福建天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陈某1,男,1989年8月12日出生于福建省罗源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福建省罗源县。2010年7月11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6日逮捕。现羁押于罗源县看守所。
被告人陈某2,男,1992年4月2日出生于福建省罗源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福建省罗源县。2010年7月11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6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黄某1,男,1988年6月14日出生于福建省罗源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福建省罗源县。2010年8月12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0日被取保候审,2011年1月11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现羁押于罗源县看守所。
被告人陈某3,男,1992年11月10日出生于福建省罗源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福建省罗源县。2010年7月11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6日被取保候审。
指定辩护人林国斌,罗源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宏,代理审判员叶宇衍,人民陪审员朱航斌。
6、审结时间:2011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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