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蔡某1等聚众斗殴案 聚众斗殴罪 公共秩序 累犯
案由:
聚众斗殴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2014)翔刑初字第409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林良生

张辉艺

洪笑

法官解说
司法实践中,对被告人同时适用累犯和数罪并罚的法律规定一般不存在任何的冲突。本案被告人蔡某1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再犯新罪,且是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新罪,能否同时适用累犯和数罪并罚却成为争议的焦点。刑法第6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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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

1.判决书字号: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2014)翔刑初字第409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聚众斗殴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蔡某1等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林良生;人民陪审员:张辉艺、洪笑
审结时间: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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